各相关职业院校、集成电路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战略,落实《山东省电子信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要求,进一步优化山东省集成电路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山东省电子信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电子信息行指委”)决定成立集成电路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委会主要职责任务
依据《章程》相关要求,结合集成电路产业特色,集成电路专委会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研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趋势与技术变革,分析产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形成人才需求报告,明确集成电路类专业人才培养的职业素养、技术技能及知识要求,为教学改革提供咨询建议;
2.推进集成电路领域产教融合,搭建校企合作平台,组织开展集团化办学、现场工程师等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对接产业需求优化人才培养模式;
3.指导集成电路类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参与企业实践、产学研项目及专项培训,提升教师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应用等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实践教学水平;
4.研究制定中职、高职、职业本科集成电路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专业教学标准、实训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岗位实习标准及质量评价方案;
5.指导集成电路类专业建设,包括专业设置论证、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核心课程开发、特色教材与教学资源建设等,推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6.组织开展集成电路领域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教学创新研讨、校企合作项目对接及国际交流活动,推广优秀教学成果;
7.指导职业院校开展集成电路行业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面向社会提供集成电路相关技术培训服务;
8.协助电子信息行指委承担集成电路类专业相关工作,及上级部门、行业企业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成员基本要求
1.院校:开设集成电路技术、微电子技术集成电路类相关专业或电子信息类相关专业,办学特色鲜明,在专业建设、师资团队或实训条件方面有较强基础,积极参与专委会相关工作。
2.行业协会/科研机构:聚焦集成电路领域或电子信息领域,具备行业协调、技术研发或政策研究能力,能为专委会工作提供资源支持或专业指导或技术服务;
3.企业: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设备材料等领域或电子信息类行业企业,具备一定行业影响力,愿意投入资源参与人才培养,支持专委会工作开展。
三、其他事项
(一)本着自愿加入的原则,意向参与的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请按照类别分别填写《山东省电子信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集成电路专委会成员申请表》并加盖公章,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2人。请于2025年11月25日前将申请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汇总表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集成电路专委会报名+单位名称”。
(二)集成电路专委会筹备工作由电子信息行指委秘书处统筹。
联系人:李瑞瑞
联系电话:0531-61320120
电子邮箱:dzxxhzw@163.com
附件1:集成电路专委会成员(院校及科研院所)申请表.docx
山东省电子信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5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