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项目保证金规范管理的通知
各系、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切实保障资金安全、防范合同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我校合同管理、资金管理等内控制度要求,现针对确需收取保证金的采购项目,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项目执行部门是采购合同履行、供应商履约管理的责任主体,应主动落实管理职责。
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效,及时督促供应商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2.当保证金达到合同约定退还条件时,提前联系供应商,告知需准备的材料清单,指导其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
3.收到供应商申请材料后,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完成签批并报送至资产管理处,严禁无故积压、拖延,确保符合条件的保证金按期足额退还。
为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工作效能,保证金退还工作将纳入相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请各系部、部门高度重视质保金管理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保证金缴退工作合规、及时、高效。
资产管理处
2025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