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暑期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2浏览次数:10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暑期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实践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助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序开展,提升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培育学生责任担当、服务意识与感恩奉献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26年暑期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均可报名,优先遴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作风严谨,恪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职尽责。

3.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责任心与执行力,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申请原则

1.属地原则:学生返回生源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开展活动,活动不提供住宿。优先遴选居住地临近资助机构、交通便利、出行安全的学生。

2.自愿原则学生自愿报名参与,且提前征得家长同意,确保暑期实践安全有序。

四、工作时间及内容

暑期期间,协助生源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开展助学贷款相关工作,主要包括学生资格审查、贷款合同签订、回执打印、档案整理与管理等业务。具体服务时段由各生源地资助机构根据工作需求统筹安排。

五、工作待遇

活动期间,由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参与活动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依照《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标准为学生发放补助。

六、工作流程

1.623-26学生通过辅导员老师对接负责资助工作的老师,登录指定系统完成报名填报与系部审核。各系填报网址https://sdxszz.sdei.edu.cn/qgjx/#/jdbf/jdbf-qgzxfwg/jdbf-sqglxs)。

2.629学校完成校级统一审核。

3.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结合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录用学生名单。

4.录用学生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开具《暑期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实践活动介绍信》,学生领取后对接属地资助机构报到上岗。

5.新学期开学后,参与活动学生统一提交《暑期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实践活动考核鉴定》,完成活动收尾考核。

七、工作要求

1.各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动员符合条件学生报名,务必于626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审核工作,并将《暑期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实践活动报名信息统计表》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2.各系需对参与实践活动的学生开展岗前培训,规范工作要求,引导学生端正工作态度、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展现我校学子良好风貌。

3.各系做好活动过程跟踪、总结与宣传工作,挖掘、宣传优秀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资助育人实效。

              附件1:暑期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实践活动介绍信.doc

              附件2:暑期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实践活动考核鉴定.doc

              附件3:暑期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实践活动报名信息统计表.xls


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0531-81786559

学生工作处

202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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