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教学科研办公用房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教学实训资源配置,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按照“专业实训室相对集中、已做装修或不宜搬迁的实训室尽量不搬”的核心原则,现将全校教学办公用房统筹规划及实验室整合搬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机构
(一)成立学校实验室整合搬迁工作小组
组长:王毅东
成员:教务处、资产管理处、总务处、网络信息中心、安全保卫处负责人及各系部负责人,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
(二)工作职责
1.教务处牵头实验室整合搬迁工作方案的制定、整体布局规划,统筹调度搬迁工作。
2.资产管理处负责在各系搬迁前,对所有实验室物资开展全面实地盘点工作,盘点范围涵盖已入库物资及已购置未入库物资,做到不遗漏、不重复。盘点完成后,需对所有物资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同步建立“一物一码、一物一标签”溯源管理体系,明确标注每一项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当前存放位置及状态(正常使用/待处置),实现物资全程可追溯。溯源体系建立后,需将实地盘点登记的数据与资产系统现有数据进行逐一比对,及时排查差异、核实原因,确保搬迁前盘点数据与系统数据准确对应。
物资搬迁完成后,资产管理处需再次核查物资实际情况,确保账物、账账相符;同时,及时完成搬迁前后的资产变更登记手续,同步更新资产台账,保障资产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资产管理工作闭环。
3.总务处负责7号楼布置、搬迁施工、水电气风系统调试、物资采购、装饰装修及门窗地面的统一管理。
4.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搬迁前后涉及的所有实验室、办公室的网络调试、保障与维护工作。
5.安全保卫处负责全程参与实验室物资搬迁工作,承担搬迁期间的安全管控职责,全面排查搬迁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规范搬迁作业流程,保障人员、物资搬运安全;同时,负责协调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响应、妥善处置搬迁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待所有实验室物资搬迁就位后,安全保卫处负责对全校实训场所开展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核查实训场所的消防设施、用电安全、物资存放安全等情况,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保障实训场所后续安全有序投入使用。
6.各系做好本部门所属资产的盘点、点对点搬迁的协调与监管、搬迁前后的房间交接、物品放置、设备调试、卫生清理等全流程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系实地勘察搬迁新址,确认新址空间布局、地面承重、消防设施等基础条件,确保各项条件与现有设备存放需求相匹配,划定功能分区(实训区、办公区),明确设备、物资就位位置,预留安全通道、应急出口。
2.各系在制定规划时,应尽量减少或不增加隔断,如确需增设隔断,须提前向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组织论证;严禁私自更换门窗、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及水电气风管线。
3.各系对旧址实验室、办公室所有物资进行全面盘点,分类登记造册,建立“一物一码、一物一标签”溯源体系,明确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存放位置、状态(正常/处置),确保账物相符,规范完成新址和旧址的场所、物资、设备管理交接。
4.搬迁结束后,各部门须对新址物资就位、设备调试、水电气风系统、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查验,核对账物,逐项核对账物,确认所有物资完好、设备正常运行、功能分区合理、安全设施到位,确保实验室按时正常投入使用。
5.本次搬迁完成后,格物楼1-3区将不再保留实训室,原有空间将按照学校工作安排进行改造升级、重新分配,逐步用作理论教学场地。
6.基础教学部与思想政治课教学部共用诚意楼二楼房间作为办公场所,诚意楼三层至五层房间暂予空置,由学校另行统筹安排。
7.实验室整合搬迁须严格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安全第一、统筹规划原则;
(2)分类有序、闭环管理原则;
(3)勤俭节约、利旧优先原则;
(4)全程可追溯、可还原原则;
(5)教学仪器设备归属主导原则:电脑等教学仪器设备搬迁,以原资产归属方为责任主体,负责资产盘点、搬运、验收、台账更新全流程工作;
(6)家具资产接收主导原则:家具类资产搬迁,以资产接收方为责任主体,非必要不搬迁、能利旧不新增,最大限度节约搬迁成本。
三、各系现有实验室基本情况
各系现有实验室房间数量、在校生人数及班级数如下:
部门 | 实验室数量 | 在校生人数 | 班级数 |
电子与通信工程系 | 23 | 1395 | 38 |
计算机与软件工程系 | 29 | 1512 | 30 |
智能制造工程系 | 34 | 1287 | 30 |
商务管理系 | 22 | 1414 | 35 |
财经金融系 | 13 | 1445 | 34 |
数字媒体系 | 12 | 1549 | 37 |
网络工程系 | 13 | 1171 | 25 |
四、整合搬迁后布局安排
针对各系现位于格物楼1-3区的实验室,统一迁入对应系部所在楼宇,实行集中管理,具体搬迁明细详见附件1。
部门名称 | 整合搬迁后实训室布局 |
电子与通信工程系 | 达善楼(5号实训楼)一层、二层;7号实训楼一层东侧辅楼、二层东侧辅楼 |
计算机与软件工程系 | 致知楼(6号实训楼)一层、二层、三层(6113南、6304、6305、6306室除外) |
智能制造工程系 | 达善楼(5号实训楼)三层、四层;7号实训楼一层西侧辅楼、一层主楼 |
商务管理系 | 求真楼(4号实训楼)三层、四层、4207、4210 |
财经金融系 | 求真楼(4号实训楼)一层、二层(4102、4207、4210室除外) |
数字媒体系 | 7号实训楼二层、三层、6208室 |
网络工程系 | 7号实训楼四层、五层 |
网络信息中心 | 致知楼(6号实训楼)四层、五层 |
五、材料报送
请各系根据上述统筹规划方案,结合部门实际教学与办公需求,对调整后的场地进行整体规划,明确到每个房间的用途、功能与平面布局,于4月23日12:00前报送各系搬迁后整体规划方案电子版与纸质版;4月28日12:00前报送各房间详细布局及搬迁方案(含附件2对应填报内容)电子版与纸质版。
以上材料报送至教务处邮箱:jwc_shijianjiaoxue@163.com
附件:
附件:1.4、5、6、7号教学楼规划布局
2.点对点搬迁明细表
3.实训室规划搬迁工作配档表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