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岗位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5浏览次数:10

各系: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2025年下半年毕业年级学生岗位实习实际情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和内容

(一)各系务必高度重视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工作,常抓不懈。各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学生实习管理的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开展工作调度、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实习管理工作。

(二)核实毕业年级学生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实习和返校学习的情况,于2026年3月10日前按照《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实习管理办法》为实习学生办理相关手续,保障学生实习工作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明确实习三方协议签订时间。2026年上半年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签订日期为2026年3月10日至6月30日。

(四)畅通实习违规问题投诉反映通道。各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畅通实习管理政策咨询与情况反映渠道,告知并引导学生和家长通过相关渠道反映问题,安排专人负责接听接收学生反馈信息,确保渠道畅通,诉求回应及时,处置科学有效,避免引发舆情。

二、2025年下半年已开展岗位实习的学生(1类)

针对2025年下半年已开展岗位实习的学生,在完成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理论学习实践教学活动后,可申请继续实习。按照目前实习实际情况签订或续签家长知情同意书和实习三方协议,进一步提升学生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学生就业。

(二)针对2026年上半年返校上课学生,各系务必做好相应学生统计及管理工作,由各系教学科做好返校上课学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

三、2025年下半年在校学习学生(2类)

针对2025年下半年未开展岗位实习的毕业年级学生,各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实习管理办法》的要求,统一安排学生在2026310日前完成实习三方协议和家长知情同意书签订工作,并做好山东省职业学校实习管理平台数据上传和备案工作,实现实习过程全覆盖、全链条监管


教务处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