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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款码使用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7浏览次数:233

各院部、各部门:

为更好的服务我校社会服务等创收项目,方便举办各类会议(培训)时到外地收费,财务处已办理开通“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收款码,收款码有二维码与移动设备(云喇叭)两种形式,现将使用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二维码

1.二维码可附于会议(培训)通知“收费”内容中,参会人员在扫码缴费时必须备注“会议名称+交款单位+人数”

2.发布正式会议(培训)通知前1个工作日,使用部门需到财务处备案会议(培训)通知内容,收费结束后1个工作日将交款单位信息汇总后发财务处以便开具增值税发票。

3.为便于收费对账,请勿将二维码单独传播。

二、领用移动收款码设备(云喇叭)

1.领用部门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财务处申请。

2.领用人需为我校在职职工,不能委托学生带领。

3.使用该设备时,提前1个工作日到财务处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完毕后1个工作日内归还。

4.领用设备需缴纳200元押金,归还设备时凭押金条到财务处出纳处退还押金。

5.设备如遗失或损坏,需由领用人所在部门出具说明,承担补办责任。

6.收费时需明确告知缴费人员,在扫码缴费时必须备注“会议名称+交款单位+人数”,缴费成功后设备将实时播报到账金额。

7.使用前、后需将设备及时充电。

 

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财务处,联系人:朱仕鑫。

 

 

                                   财务处

                             2024年06月27日

 

附:收款码


附件: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收款码.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