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7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54号)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5〕44号)要求,为规范开展2025年电子信息类、集成电路类专业“双师型”教师复审工作,保障认定质量,山东省电子信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电子信息行指委”)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山东省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围绕电子信息产业人才培养需求,严格遵循“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规范复审流程、强化质量把控,确保电子信息类、集成电路类专业“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真实、公平、公正,助力打造师德高尚、技艺精湛、结构合理的电子信息类、集成电路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
二、复审依据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
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76号);
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54号);
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5〕44号);
5.山东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认定管理系统”)中《电子信息类、集成电路类专业相应级别双师型教师对应的岗位资格证书一览表》。
三、复审对象
2025年山东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中,经各市教育(教体)局初步认定的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电子信息类、集成电路类专业课教师,及经各高职院校初步认定的高等职业院校(含职业教育本科,以下简称“高职院校”)电子信息类、集成电路类专业课教师。
四、复审时间安排
结合2025年全省“双师型”教师认定时间节点,复审工作分高职、中职两个阶段开展,10月16日-10月26日开展高职“双师型”教师认定复审;11月6日-11月15日开展中职“双师型”教师认定复审。
五、复审内容
(一)基本条件复审
对照鲁教师函〔2023〕76号文件“基本条件”,重点复审以下内容: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行业实践经历等。
(二)层级标准复审
按“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结合鲁教师函〔2023〕76号“中职/高职认定标准”及鲁教师函〔2024〕54号“补充说明”开展复审。
六、复审流程
(一)组建复审专家组
电子信息行指委组建2025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复审专家组。
(二)材料复审
复审专家通过认定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复审。
(三)复审结果
复审结果分为三类:
1.通过:完全符合对应层级标准,材料完整真实;
2.不通过:不符合基本条件或核心层级指标(如师德不合格、无行业实践经历);
3.需修改:材料填写不规范(如实践经历描述不清晰、证书扫描件不完整),需退回相关市教育局或高职院校补充完善。
七、电子信息行指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531-61320115
山东省电子信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5年10月10日
